江苏省关于2020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及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关于2020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房学〔2020〕1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0年度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分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2个级别)职业资格考试日期为10月24日、25日。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考点原则上设在南京。各个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管理模式
(一)科目设置
1.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设《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2个科目。
2.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设《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4个科目。
(二)成绩滚动周期
1. 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考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且未放弃免试资格而仅参加1个考试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 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且未放弃免试资格而仅参加3个考试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范围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考试、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分别为《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0)》、《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0)》确定的范围。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简称中房学)根据上述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相应的考试用书(2020年第三版),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发行。报名人员可在“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 “资格考试”栏目查询考试大纲、考试用书购买方式,自愿购买。
(四)作答方式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均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9月24日~10月23日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进行机考练习,以提前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报名人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计算器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三、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与规范;
2. 秉承诚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3. 恪守职业道德。
(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中专或者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通过相关省份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
2. 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3.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4.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 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 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四)免试条件
符合相应级别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相应级别免试条件的报名人员,可免于参加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部分科目的考试:
1.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免试条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按照原《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要求,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1个科目的考试。同时满足上述2个免试条件的,最多只能选择申请免试1个考试科目。
2.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免试条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高级经济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3个科目的考试。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考有关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上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为便于统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情况,请报名人员在填写报考信息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六)工作年限
考试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涉及相关年限的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报名流程
1. 报名参加2020年度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请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 “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8月10日。
2. 报名时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名人员慎重选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 295px*413px ,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为10KB,底色为白色。
3. 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证明材料模版等可在“考试服务平台”“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4.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服务协议》和《报名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5. 报名人员应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并承担一切责任。报考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可修改。
6.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在报考信息中的“免试条件”栏目中选择相应免试条件和免试科目。报名人员可以放弃免试。如果在“免试条件”栏目中选择“无”的,则视为放弃免试。
五、费用事项
(一)考试费标准及缴纳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人民币90元。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以在线支付的方式缴费至中房学。考试费缴纳后,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0日。报名完成以成功缴纳考试费为准。
(二)考试费发票下载打印
报名成功后,中房学将为报名人员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考试费电子发票下载方式如下:
1. 登录“考试服务平台”下载;
2. 登录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下载;
3. 在“发票通网站 ”(www.fapiao.com )下载:以报名时预留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为用户名在“发票通网站”注册后下载。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与增值税纸质发票相同,可下载打印使用。依据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个人抬头考试费发票可报销。
六、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0月19日~25日期间,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
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
(一)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发布。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
(二)资格证书领取
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将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的相应级别的《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对违反考试纪律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联系方式
1. 报名人员咨询有关考试政策问题,请联系:
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025-51868911
2. 报名人员咨询有关考试服务平台技术问题,请联系: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 0531-66680723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 021-61948896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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