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安全工程师、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证书办理通知
2015年度安全工程师、价格鉴证师、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办理方式
网上报名时选择“市直”报名点的考生,由其所属主管部门(上属驻潍单位由单位)组织人事科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网上报名时选择各县市区报名点的考生,与所选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办理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证书。市直有关部门、上属驻潍单位领取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见附件1)、领取人身份证;各县市区人社局(考试中心)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见附件1)、领取人身份证。
二、时间安排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于2016年2月22日至3月1日(正常工作日时间)向县市区人社局专技科(考试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点击下载,请使用黑色中性笔手工填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3、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1、2寸各1张(1寸照片请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将用于证书上);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于2016年3月2日至3月9日(正常工作日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1、单位介绍信(见附件1)、办理人身份证;
2、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注:县市区人社局对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将各类证件原件归还考生,只留取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考生于2016年3月10日至3月17日凭身份证到各县市区人社局领取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证书办理点对考生资格审核时,务必细致、严格。如果审核时发现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证书业务不予办理。
(三)办理证书时,请务必提供证书编号(证书编号、所属报名点请查阅合格人员名单)。
考试中心证书办理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与新华路路口南100米路东六楼服务大厅(605房间)。
附件:1.介绍信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