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阜阳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9日-7月16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资格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房地产 估价师
房地产 估价师 |
10月13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
下午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
三、报考条件
根据《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房估价师资格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于2017年4月1日前受到处理且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
考生按如下流程完成报名: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应于6月29日9:00至7月16日17:00期间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
全省实行考前资格审核,审核材料如下: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符合报考条件6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省直考生先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制作成《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花名册》(见附件),于7月19日携带花名册和审核材料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接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场资格审核(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部门负责。各市人社、住建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在后台设置本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最迟于7月20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和网上确认工作。
为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资格审核部门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凡在报名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有关资审部门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计〔2016〕82号文件和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字〔1996〕234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人95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客观题每科15元、主观题每科19元的标准收取。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25日17: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