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第4批房地产估价师初始、延续、变更注册的通知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估价师: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1号令),保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的合法性、连续性,受市国土房管局委托,我会将于近期办理2016年度第4批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6年7月25日 -7月27日。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首先登录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网站(http://www.cirea.org.cn)的注册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二)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将申请表格用A4纸打印,通过申请执业的机构将相应注册材料按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于规定时间内交至我会,逾期不再受理。
三、办理延续注册的范围:在2016年10月31日前,注册期限届满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四、申请人如在申请延续注册的同时变更执业单位,可以以申请延续注册的方式,变更、延续注册同时办理。
联系人:李绍玲、熊兆立
联系电话:63654171
2016年7月21日
附件:
1、 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式样)
2、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