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通知
我市201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合格人员办证工作于5月28日-6月8日(节假日除外)集中进行,请相关考试合格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我院窗口办理: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年限证明
4、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
报考条件
根据《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专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办理时间:5月28日-6月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市人事考试院(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2座5楼18、1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3-399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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