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替代原则
替代原则要求房地产估价结果不得不合理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类似房地产是指其实物、权益、区位状况均与估价对象的实物、权益、区位状况相同或相当的房地产。具体一点说,类似房地产是在用途、规模、档次、建筑结构、权利性质等方面与估价对象相同或相当,并与估价对象处在同一供求范围内的房地产。同一供求范围是指与估价对象具有替代关系,价格会相互影响的其他房地产的区域范围。
替代原则对于具体的房地产估价,指明了下列两点:(1)如果附近有若干相近效用的房地产并已知其价格,则可以依据替代原则,由这些相近效用的房地产的价格推算出估价对象的价格。(2)不能孤立地思考估价对象的价格,要考虑相近效用的房地产的价格牵掣。
第七节 谨慎原则
谨慎原则是评估房地产抵押时,应当遵守的一项原则,它要求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出估价相关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抵押房地产在抵押权实现时,可能受到的限制,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与损失,不高估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利下的市场价值,不低估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在估价过程中如果面临是确定性因素则不存在谨慎问题,应依据确定性因素进行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