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知识串讲(7)
三、房地产实物、权益和区位的含义(2010、2009、2008、2007年考点)
(一)房地产实物的含义
房地产实物是指房地产中看得见、摸得着的部分,房地产实物可进一步分为有形的实体、该实体的质量、该实体组合完成的功能等方面。
【2004年试题】房地产的实物通常是指房地产中看得见、摸得着的部分,具体包括有形的实体、该实体的质量以及( )。
A.相应配套的基础设施
B.土地的形状
C.组合完成的功能
D.立体空间
答案:C
解析:参见教材P49
(二)房地产权益的含义(2004、2005、2009年考点)
房地产权益是指房地产中无形的、不可触摸的部分,是基于房地产实物而衍生出来的权利(rights)、利益(interests)和好处(benefits)。一宗房地产权益包括:①拥有的房地产权利。②该房地产权利受其他房地产权利的限制情况。③该房地产权利受房地产权利以外因素的限制情况。例如,房地产使用管制(如城市规划对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的限制)、相邻关系、被人民法院查封从而其处分受到限制等。④额外的利益或好处。例如,屋顶(也称为楼顶、屋盖)或外墙面可出售或出租给广告公司做广告获取经济收入。
房地产权益以房地产权利为基础。中国目前的房地产权利主要有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抵押权和租赁权。房地产所有权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房地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地产所有权具体有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两种,房屋所有权则有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三种。
房地产所有权可分为单独所有、共有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三种。单独所有是指房地产由一个单位或个人享有所有权。共有是指房地产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地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地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可以说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利,由专有部分的所有权(该部分通常为单独所有,但也可能为共有,这种共有是该专有部分的共有人之间的共有)、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持份权(该部分为建筑物各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人之间按份共有)和因共同关系所产生的成员权构成。
【2005年试题】房地产所有权可分为独有、共有和建筑物区分所有。其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走廊、楼梯、外墙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的权利。( )
答案:√ 见教材P50
【2004年试题】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 )等。
A.按份共有所有权
B.专有部分所有权
C.共同关系成员权
D.共同部分持份权
E.长期使用租赁权
答案:BCD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照取得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分为出让、划拨、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质上是利用空间的权利,可称为空间利用权或空间权(air rights)。《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因此,一宗土地的空间,可以分割为很多个三维立体“空间块”,分别成为独立的“物”,可以分别出让、转让等。例如,国家在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可以将受让人对空间享有的权利通过出让土地的四至、建筑物的高度和深度加以确定,确定范围之外的空间仍然属于国家,国家可以将其用于公共用途或者另外出让,比如同一块土地地下l0m至地上80m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甲公司建造写字楼,地下20m至地下40m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公司建造商场。更常见、更典型的是“没有分摊的土地面积”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一个地面为公共绿地或者公园的地下商场,一个建造在公共道路、公共汽车停车场或者火车站上的商场、写字楼等。与此相似,取得一定范围内的空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也可能将其空间中的部分空间分割出来,转让、租赁给他人或者用它作价入股等,从而使该被分割出来的部分空间具有了独立的经济价值。例如,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符合城市规划等要求的情况下,将其屋顶出售给他人加盖房屋,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出资加盖房屋的一方分成加盖完成后的房屋,将屋顶或外墙面出售或者出租给广告公司做广告,允许他人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之下建造地下停车场,等等。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都属于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