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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章节讲义第六章第一节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6月21日 ]  【

  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理论与方法章节讲义第六章第一节

  第一节 市场法概述

  1.市场法的含义

  也称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就是选取一定数量、符合一定条件,发生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然后将它们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对它们的成交价格进行适当的处理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测算出的价格称为比准价格

  本质是以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导向来求取房地产价值

  2.市场法的理论依据

  替代原理,同一种商品在同一个市场上具有相同的市场价格

  3.市场法适用的估价对象

  市场法适用的对象:同类房地产较多,且交易活跃。如:住宅写字楼商铺 标准厂房 房地产开发用地

  不适用市场法的对象:类似的房地产数量很少,很少发生交易,可比性很差

  下列房地产中,一般情况下适用市场法估价的有( )。【2009年真题】

  A.标准厂房

  B.房地产开发用地

  C.行政办公楼

  D.写字楼

  E.在建工程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行政办公楼基本不用于出售交易,所以难得取得可比实例;在建工程的施工设计进度存在很大差别,所以可比实例也很难获得。

  4.市场法估价需要具备的条件

  在估价时点的近期有较多的类似房地产的交易

  三类修正:

  交易情况修正——实际交易情况与正常交易情况不同

  市场状况调整——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不同(两个时点上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不同)

  房地产状况调整——可比实例房地产状况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状况不同

  5.市场法的其他用途,还可以用于以下项目的求取

  如:房地产市场租金,成本法、收益法、假设开发法中重新购建价格,房地产价格各个构成部分,经营收入、运营费用、空置率、入住率、报酬率、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开发经营期

  6.市场法估价的操作步骤(熟悉)

  搜集交易实例

  选取可比实例

  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适当的处理(即修正)

  求取比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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