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股票
一、股票的含义
股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股票持有者即股东,有权分享公司的利益,分担公司的责任和经营风险。
股票可作为买卖对象和抵押品,成为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长期的信用工具。
股票一经认购,持有者不能退本还股,但可以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转让。
二、股票的基本分类
(一)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普通股是取得公司收入分配的所有权凭证,是公司资本构成的基本组成部分。
普通股票持有者的权利和义务主要体现:有限责任原则和平等原则。
有限责任原则是指股票所有者仅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和债务责任;(区分无限责任,如个人独资、合伙制)
平等原则是指股东在权利和义务方面平等和无差异。(同股同权)
股东权利:
(1)行使目的:共益权和自益权。
共益权是指股东为自己,同时也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
自益权是指股东仅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股票过户的权利,股息红利分配的请求权等。
(2)行使方式:单独股东权是指股东一人就可行使的权力;少数股东权是指股东一人无法单独行使,而需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集体行使的权利。
(3)权利性质:固有权也称法定股东权,是指依照法律所享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非固有权也称非法定股东权,是指法律允许依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决议而加以限制或剥夺的权利。
普通股股东权利:(重点)
(1)参加股东大会;
(2)参加表决;
(3)股票转让权;
(4)股息红利分配的要求权;
(5)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6)对公司事务的质询权。
普通股股东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3)股本非返还性;
(4)其他义务。
(二)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优先股享有比普通股持有者优先的权利。
收益更稳定,风险更小,但是股东的其他权利受限。
权利:
(1)优先分股息;
(2)优先分剩余资产;
(3)有限的表决权;
(4)要求赎回权。
(三)普通股票按投资主体的分类和特种股票
按投资主体分: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
国家股是由国家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法人股是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国有企事业单位向其他企业投资所形成的法人股,称为国有法人股。
三、股票应载明的内容
股票经过国家主管机关核准发行。是票式证券,表现在股票的制作程序、记载内容和记载方式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票记载内容:
①发行公司的全称,公司注册登记地,注册的日期、地址;
②股票发行总额、股数和每股金额;
③股票类别;
④该股票的票面金额及所代表的股份数;
⑤该股票的发行日期和股票编号;
⑥是否记名;
⑦董事长签字或签章,主管机关核定发行登记机构的签证;
⑧印有借转让股票时所用的表格;
⑨发行公司认为应载明的注意事项。
四、股票的基本特征
(一)盈利性
股票持有者的收益:股息、经营红利。
股票盈利的大小,取决于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一般情况下,股票盈利要高于银行储蓄利息,也高于债券利息。但不确定,高风险。
(二)风险性
如果公司破产,则股票持有者连本金都保不住。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三)稳定性
稳定性:一是指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稳定的经济关系;二是指通过发行股票所筹措到的资金在公司存续期间具有稳定性(股本,属于长期来源资金)。
(四)流通性
可买卖,抵押品转让。
(五)决策参与性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六)价格的波动性
股票市场价格变动大起大落。
五、股票与相关概念比较
(一)股票与股份、股份制
(1)股票与股份
狭义的股份概念,仅指股份制企业均分其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
广义股份三层含义:
一是股份制企业一定量资本额的代表;
二是股东的出资份额及其股东权的体现;
三是计算股份制企业资本的最小单位。
股份的表现形式是股份证书。持有股票则意味着占有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取得了股东资格,可以行使股东权。股票与股份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
(2)股票与股份制
股份制是指通过按股份筹集资本和确认投资者参与经营、享有分配权利的一种企业组织和财产组织形式。股票是证券。
(二)股票与认股权证、股单
(1)股票与认股权证
股票是确认股东地位和股东权的凭证。
认股权证则是购买股票的权利凭证。持有者在规定时间(有期限,一般1~2年)内,按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新股票。
股票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有效,不存在预先确定的具体期限。
(2)股票与股单
作用都是用于证明股东的出资和股东的股份证书,同属于证据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