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六章章节讲义第一节
房地产交易管理概述
1.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概念和原则
概念
是指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对房地产交易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是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
形式(三种)
房地产转让(商品房销售是转让的一种)
房地产抵押
房屋租赁
原则
自愿
公平
诚实信用
2.房地产交易的基本制度 (三大交易基本制度)
2.1 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
为何要申报
关系到国家的税费
何种情况需要申报
转让申报成交价格时
房地产抵押权人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时
房地产经纪人在代办有关交易手续时
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成交价格的处理
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并不要求交易双方更改合同价格,但交易双方应按不低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缴纳有关税费后,方为其办理交易手续
如交易双方对管理部门认定的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处理
一般由交易双方与管理部门共同认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
对重新评估仍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起诉
2.2 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依据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房屋的重置价格进行评估
2.3 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个人具有执业资格,通过考试取得
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受骋于某家评估公司,通过注册取得
3.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建设厅
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授权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的职责
(1)制定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管理的法规、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监督交易秩序——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对房地产交易、经营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办理手续——办理房地产交易鉴证等手续
(4)协助征收税款——协助财政、税务部门征收与房地产交易有关的税款
(5)提供信息——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各种服务
(6)发布信息——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正确引导市场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