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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问教材上内容,请说明在教材第几页,新版还是旧版教材;如是在线作业问题,烦请一步到位将原题粘出来,再附你的疑问即可。请不要再用“案例3-2中……”、“第18讲在线作业第3题……”等诸如此类的提法。
3.请提问本课程教材及在线作业中的问题。
4.请不要重复提问。
5.“打不开课件”、“听不见声音”等诸如此类技术问题,请直接与网校工作人员联系,或在咨询台提出,就不要在答疑室发贴了。
6.提问时,请注意文明礼貌用语,文字组织要有逻辑性,表述要通顺,尽量减少错别字,注意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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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试行)解读
第九条(重要内容缺失) 估价报告中缺少下列必要组成部分之一的,为重要内容缺失:
(一)致估价委托人函;
(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声明;
(三)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四)附件。
估价结果报告中缺少下列内容之一的,为重要内容缺失:
(一)估价委托人;
(二)估价机构;
(三)估价目的;
(四)估价对象;
(五)估价时点;
(六)价值类型;
(七)估价依据;
(八)估价原则;
(九)估价方法;
(十)估价结果;
(十一)估价人员;
(十二)估价作业日期。
估价技术报告中缺少下列内容之一的,为重要内容缺失:
(一)估价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二)估价对象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
(三)估价对象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
(四)市场背景描述与分析;
(五)估价对象最高最佳利用分析;
(六)估价方法适用性分析;
(七)估价测算过程;
(八)估价结果确定。
特定估价目的的估价报告中缺少应当具有的独特要素或者应当进行分析的独特内容的,为重要内容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