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估价目的的常见错误】
1、合资入股的评估,没有说明入股后的用途(合法用途、实际用途)。
2、拍卖底价的评估,没有确定出拍卖保留价。
强制拍卖底价评估时要考虑短期内强制处分标的物时造成的价格折减;土地出让拍卖则可以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3、纠纷的估价,在“估价对象”一项中,仅说明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划拨或出让),对出让方式没有告之出让时间,出让方及受让方、出让的有关文件或合同等证明出让合法的文书;没有说明纠纷缘何而起,估价对象为何需要估价。处理房地产纠分的估价,应说明产生纠纷的理由
4、征用或拆迁补偿估价违背了国家制定的征用或拆迁补偿标准或规定。
5、出让土地的评估只说明了原用途,没有说明规划、出让的用途。
【案例分析几个显又易忽视的错误】
1、估价结果报告的标题表述不完整,应全面表述为“**房地产项目”估价结果报告。
2、可比实例表中给出的实例单价元/㎡没有说明币种。
3、结果报告中没给出单价、分层结果说明。
4、计算待开发房产完成后的价值未考虑设备用房对价值的影响,因为可比实例没交待设备用房情况。
5、计算建安工程费时,给出的900元/㎡没说明理由。
6、假设开发法公式表述不完整。
7、房地产还未处于销售期间不计算销售费用的说法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