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财政十举措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影响
一、多渠道开源弥补减收。不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2019年共调入26.2亿元统筹安排。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截至目前,市级共争取资金49.2亿元。合理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底,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2.6亿元,编制2019年预算动用24.3亿元。在调整预算时将合理增加调入规模,弥补减税降费形成的收支缺口。
二、盘活变现政府存量资产。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资产清查,采取注销一批、划转一批、保留一批、出售一批的方式分类清理。所形成的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弥补减税降费形成的收支缺口。
三、继续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加大结转结余资金使用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对预算执行不力、结转结余规模较大或比例较高的部门,扣减2109年预算控制数5228万元。加大部门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力度,缩紧清理口径,将财政资金可结转使用两年调整为可使用两年。2018年至2019年5月,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3.2亿元。制定《宜昌市市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构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四、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全国“两会”精神,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另一方面把该花的钱花到刀刃上,2019年一般性支出预算在2018年执行数的基础上压减9.8%,“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下降6.4%。
五、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积极统筹中央、省级转移支付和市级自有财力,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区级财政运行保障能力,2019年市级预算安排转移支付预算13.9亿元,比2018年增长14.5%,截至目前,已下达12.3亿元。
六、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阶段,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国家制定的工资、民生等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前期摸底调查时各地上报情况,我市各县市区均不存在“三保”支出缺口。
七、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除另有规定外,2019年执行中一律不再追加部门预算。因机构改革引起的单位经费需求变化,采用部门间调剂的方式解决。预算执行中确有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支出,首先按规定统筹部门其他资金予以解决。
八、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建立健全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启动建立绩效管理专家库,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继续将市直80个部门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的所有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2019年绩效评价结果与2020年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资金安排挂钩。
九、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大力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政策。严格项目审批和投资计划审核,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争取债券资金,2018年至2019年4月底,全市共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36.2亿元,申请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资金53.9亿元。
十、依法依规进行预算调整。市财政局将根据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情况,综合考虑市级预算执行情况、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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