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系统为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系统。
二. 补发条件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毁损。
三. 证书补发流程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员应当登陆“陕西会计”网,填写打印《会计人员证书补发申请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在“陕西会计”网对原证书作废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公告期满予以补发。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毁损的,持证人员应当登录陕西会计网,填写并打印《会计人员证书补发申请表》,持毁损证书原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 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按要求完成后,方可申请证书补发;
四. 受理部门、现场办理时间及办理时限
受理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的各设区市会计管理机构。
现场办理时间:工作日内,具体以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公告为准。如所属会计管理机构开通预约功能,请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遗失补发,10个工作日办结;毁损补发,当日办结。
五. 补发证书所需携带的材料
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的需携带: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一份;
2.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 凡由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请点击这里下载委托书
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毁损的需携带: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一份;
2. 毁损证书原件;
3.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 凡由委托代理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点击下载委托书
六. 补发填写注意事项
1. 应先仔细核对个人证书信息是否有误,如信息有误或不完整需先做基本信息变更;
2. 联系电话必须准确填写,方便联系;
3. 打印用纸必须为A4打印纸。打印申请表时,请先在浏览器的【文件】→【页面设置】中将上下左右页边距全部设为5毫米,然后直接单击页面中的【打印】按钮进行打印。
4. 提交的补发申请自提交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过期不办理则自动作废。
陕西会计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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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 | 029-88479346 | 西安市太白北路3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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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 | 029-33218346 | 秦皇路市委党校教学楼六层613室 |
商洛市 | 0914-2310987 | 商洛市工农路12号 |
安康市 | 0915-3238226 | 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 |
汉中市 | 0916-2522404,2510066 | 汉中市将坛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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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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