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
一、许可审批部门名称:海南省财政厅
二、许可审批项目名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
三、申办主体: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中国公民
四、法定依据:
(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73号)第二十一条。
五、申报条件:
(一)调入: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所列信息与调转平台电子信息相符;
3.自调出之日起在90个工作日内。
(二)调出: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
2.继续教育信息真实、完整;
六、申报材料:
(一)调入:
1.《海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如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一寸近期彩照1张;
2.《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2份;
3.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原件和A4纸规格复印件各1份。
4.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调出:
1.A4纸规格打印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注明调转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所属管辖区的财政部门名称)或户籍证明、暂住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件1份;
3.2011及以后年度继续教育明细表(A4纸规格一式三份);
4.《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5.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间、承诺时间不包含咨询、补正材料、上传电子信息至财政部调转平台及确认、办理调转手续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办事流程:
(一)受理及初审:2个工作日。
(二)审核:4个工作日。
(三)办结:4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财政厅审批办窗口
(0898)66226711、(0898)65203006
投诉电话:省财政厅(0898)68531653
网址:省政务中心http://www.hizw.gov.cn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