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从严的原则,坚持德才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保证质量。
选聘高校毕业生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人选、培训上岗、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1.公开招录
(1)个人报名。按照县统一安排部署,公布村名、岗位需求,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寸照片5张(红底、免冠);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面试。全县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各占50%(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加权,形成考试总成绩。应招人数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具体事项待后通知,请积极关注“山阳党建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shanyangdasngjian)、山阳党建网、山阳人民政府网。
(4)人选确定。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依据选聘名额,以考试成绩为基础,综合各方条件确定拟选聘人员,经组织体检后,确定正式选聘人员。确定人员必须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不降格以求,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优亲厚友。
同等条件下,国家“985”“211”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和农业科技类、经济管理类、理工类专业大学生、志愿返乡创业人员优先聘用。
2.聘用
(1)统筹调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聘用人员原则上分配到本人出生地镇(办)便利工作的要求,确定选聘人员分配意见,镇(办)籍没有选聘人员或人数不够的,在全县范围内合理调配。
(2)培训上岗。由县委组织部对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3)签订合同。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与选聘高校毕业生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以县为单位,将人员聘用情况分别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