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考试面试安排
据“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考试选聘公告”可知: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考试面试安排如下: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全省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以市(州)为单位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省委组织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部分市(州)仍达不到比例的,结合应聘人员个人意愿进行网上调剂,请考生注意查看网上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实施,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发布。
考核
面试结束后,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省委组织部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示。各市(州)统一组织考核,由市、县党委组织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派出考核组,到应聘对象毕业学校、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还可以通过与应聘对象面谈等方式,考核其应聘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吃苦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能力等。考核结束后,由市(州)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
体检
各市(州)委组织部对拟选聘对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聘。体检结束后,以市(州)为单位将拟选聘对象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聘对象。
培训与录用
岗前培训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向县(市、区)分配选聘人员,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与选聘对象签订聘任合同。全省统一培训后,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岗前培训。
全省岗前培训结束后,选聘人员未按市(州)、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岗的,取消选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