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延庆区乡镇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制招聘方案
根据《北京市延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乡镇配备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制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并结合本区乡镇实际,经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2016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7人进入乡镇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制,拟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选拔范围、名额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北京市延庆区2016年合同期满且目前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包括2013届大学生村官和2010届续签大学生村官。
(二)岗位名额
2016年计划招聘7人,包括:永宁镇、沈家营镇、千家店镇、四海镇、香营乡、珍珠泉乡、大庄科乡,每乡镇1人。详见附件1。
(三)选拔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热爱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具备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副书记的能力和素质;
3.在大学生村官任期内工作业绩突出,月度、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程序
选拔按照公开报名、笔试、乡镇推荐、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招聘报名与延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凡本区2016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乡镇出具的党员身份及任职期间月度、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网上打印的公务员成绩单等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成绩参照2016年上半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成绩。其中,行测成绩应不低于50分。笔试成绩为行测、申论两科总成绩,按百分制折合后的成绩计算,占综合成绩的20%。
(三)乡镇推荐
乡镇推荐结果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符合条件人数的30%(计算比例只取整数,小数不计入,如计算结果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根据大学生村官历年考核结果、工作业绩和综合表现,按照“乡镇村官办提议、党委班子讨论决定”的方式进行,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推荐成绩采取百分制,推荐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视同100分,推荐为合格等次的人员视同60分。推荐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结束后进行,按照“笔试成绩+乡镇推荐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如果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2:1,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政审。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按照笔试成绩占20%、乡镇推荐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取前7名参加体检。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中途另行择业的,依次递补。
(六)政审
按规定对新录用人员进行政审。6月底前完成政审工作。
(七)录用及分配
新录用人员由延庆区人力社保局统一进行分配,原则上是回原任职乡镇任职。原任职乡镇无招聘岗位的,由延庆区人力社保局统一分配。于7月初办理任职手续。
三、专项事业编制人员的使用
录用为乡镇专项事业编制的人员到各乡镇上岗后,由乡镇党委安排其到行政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其身份待遇按照《关于乡镇配备大学生“村官”专项事业编制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执行。
附件1:北京市延庆区2016年乡镇专项事业编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党员身份及考核情况证明模板.docx
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