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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必记考点及典型例题:个人所得税财产

来源:考试网  [2016年5月9日]  【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必记考点及典型例题: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1.次的规定:一个月扣除一次费用

  2.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不超过800元);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小结】个人出租居住用房有特殊规则:

  财产租赁收入扣除费用包括:税费+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

  这4项费用要依次扣除,其中:

  ①税费――税费包括营业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城建税的税率7%\5%\1%、房产税的税率4%、教育费附加的税率3%),但是计算扣除的依据是要有完税(缴款)凭证;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2011新增)(转租收入按照全额计算营业税,但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租金)

  ③修缮费――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每月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未扣完的余额可无限期向以后月份结转抵扣;

  ④法定扣除标准――定额(800元)或定率(20%)扣除的费用。

  3.税率:

  (1)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

  4.计算公式为:

  每次(月)收入额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月)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税费)-修缮费用(800为限)-800]×20%

  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月)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税费)-修缮费用(800为限)]×(1-20%)×20%

  【教材例题】郑某于2007年1月将其自有的四间面积为15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张某居住,租期1年。郑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500元,全年租金收入18000元。计算郑某全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财产租赁收入以每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郑某每月及全年应纳税额为:

  (1)每月应纳税额=(1500-800)×10%=70(元)

  (2)全年应纳税额=70×12=840(元)

  【经典例题】张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2011年3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当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200元,修缮费用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300-800)×10%=170(元)。

  【经典例题】李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2011年3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当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200元,修缮费用1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李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800-800)×10%=120(元)。

  【经典例题】王某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2011年3月取得租金收入8000元,当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200元,修缮费用13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王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200-800)×(1-20%)×10%=560(元)。

责编: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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