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
1.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均免征房产税,但施工结束后,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征收房产税。
2.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暂免征收房产税,并不是军队所有的出租房产均免征房产税;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企业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免征房产税。
3.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算;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房地产经纪人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