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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义务发生时间

来源:考试网  [2016年4月27日]  【

 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责编:daib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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