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并应广大考生要求,现将补充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9:00至8月10日18:00。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等事项见《2018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18第4号,2018年4月11日发布,可以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查阅)。
三、注意事项
(一)上次报名中,未完成交费的,可继续完成交费程序,只有完成交费程序,才属报名成功。
(二)本次新报名的,报名并选择考试科目后,且完成考试交费程序,才属报名成功。
(三)已完成报名的,如需调整、增加考试科目或调整考试城市,可申请调整考试科目或重新选择考试城市,也可增加报考科目。界面如图:
(四)已完成报名的,应按报名系统提示,及时开具交费电子发票,并下载或打印发票。发票开具截止期为2018年12月31日前(以前年度的不予办理)。
(五)申请免试的,请于2018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8:00,按照免试条件上传有关资料,8月6日可查询初审结果。
(六)根据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2013年度(含)以前考试成绩失效;免试考生的成绩为4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2014年度(含)以前考试成绩失效。
四、报名人员可登陆中税协官网(www.cctaa.cn),进入“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陆考试报名网站,请不要从其他网站链接登陆,以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五、一些培训机构不择手段,打着“考试真题、内部资料、命题专家授课”等幌子欺骗广大考生,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应谨防上当受骗。
六、报名咨询
(一)查询报名系统“问题解答”栏目信息,共性问题统一在此解答;个性问题或发送邮件咨询,邮箱:ksbm@cctaa.cn。
(二)咨询热线:010-68451149、68410487、68451664、68412642。
(三)投诉热线:010-6841 3988转8701 8402。(工作日咨询热线9:00—18:00)。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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