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祥云公司通过微博发布广告,称“现有某型号优质水泥100吨,愿以每吨100元价格出售,看到消息后可直接到公司购买,广告期限为10天。”天马公司是祥云公司的粉丝之一,看到微博消息以后,没有回复祥云公司,而是在第8天带上现金和运输工具,去祥云公司购买水泥,但是此时祥云公司的水泥已经全部售完,无货可供。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祥云公司的微博消息为要约
B.祥云公司的微博消息为要约邀请
C.祥云公司将水泥售完,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祥云公司将水泥售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商业广告一般为要约邀请,但如果商业广告中包括了使合同足以成立的主要条款,又含有广告人希望订约的意愿并愿意接受约束的意旨,则属于要约。本题中,祥云公司称“现有某型号优质水泥100吨,愿以每吨100元价格出售”,数量、价格、广告期限确定,表明了自己受时间约束,那么在10天之内只要对方同意这个价格,祥云公司都必须以这个价格向对方提供水泥。因此,本题该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情况,应当视为要约。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本题中,天马公司直接带现金和运输工具在广告的有效期间内去买水泥,构成承诺。另外,该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在天马公司行为构成承诺时,双方买卖水泥的合同已经生效,祥云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向天马公司提供水泥,否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缔约过失责任,更不是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所以选项C、D错误。
2.甲公司董事会作出一项决议,部分股东认为该决议违反公司章程,欲通过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董事会的决议。这些股东应当( )。
A.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
B.以公司名义起诉董事会
C.以股东名义起诉董事会
D.以股东名义起诉公司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法中股东诉讼的问题。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关,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股东起诉时应该以公司为被告。
3.以下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只能由投资人自行清算
B.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可以独立承担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再承担偿还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所以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所以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所以选项C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所以选项D错误。
4.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许可行为的是( )。
A.林业部门核发采伐许可证
B.司法部颁发律师资格证书
C.公安机关颁发居民身份证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选项C属于对身份的行政确认,不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5.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关于行政诉讼执行的特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的执行,只能由一审法院负责执行
B.申请执行的主体应在180日内提出申请,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1日起计算
C.申请执行的行政行为须依法可以由法院执行,且具备可以执行内容
D.强制执行的依据中的已生效诉讼文书不包括行政赔偿判决书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执行的特征。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所以选项A错误。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所以选项B错误。强制执行的已生效的诉讼文书包括: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所以选项D错误。
6.关于民法上期间的计算,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依照法律规定,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计算
B.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不是以月、年第一天起算的,1个月为30日,1年为360日
C.民法期间中的“以上”“以内”等都包括本数
D.民法期间中的“以下”“不满”“以外”则不包括本数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期间和期日。依照法律规定,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不是以月、年第一天起算的,1个月为30日,1年为365日。中国民法期间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等都包括本数;而“不满”“超过”“以外”则不包括本数。
7.乙公司租赁甲公司房屋,并签有租赁合同,但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已有半年,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交纳租金。乙公司在诉讼中提出,因出租人长期不维修出租房屋,致使乙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并提供房屋损坏及财产损失情况的公证书(原件)及鉴定意见(原件)。上述证据在证据法理论上不属于( )。
A.反证
B.本证
C.直接证据
D.原始证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能够证明当事人一方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称为本证。证明当事人一方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称为反证。所以选项A正确。
8.甲公司因为不能清偿银行的到期贷款,被银行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下列有关各方的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公司被光明公司申请执行的程序应当中止
B.甲公司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应当解除查封
C.有关甲公司的行政诉讼继续进行
D.税务机关通知银行从甲公司账上扣缴税款3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破产程序开始后,针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以便使债务人的财产和债权人的权利行使都纳入统一的集体程序之中。所以选项A、B符合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结束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行政诉讼或者刑事诉讼的效力不受破产程序的影响。所以选项C符合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所以选项D不符合规定。
9.2017年甲公司以所有权保留方式出售某汽车给乙公司,并约定:总价款100万,在乙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甲公司保留所有权。甲公司将汽车交付给了乙公司,乙公司首期支付价款30万,余款3年内付清。2018年乙公司申请破产被法院受理,下列错误的是( )。
A.如乙公司管理人主张继续履行,则甲公司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受偿
B.如乙公司支付的价款达到80万时,则甲公司不能主张取回权
C.如乙公司管理人主张解除合同,此时该汽车仅值80万,则甲公司返还首付价款时,可扣除相应的损失
D.如乙公司管理人主张解除合同,此时该汽车因驾驶不当已经报废,则甲公司的损失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处理。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破产,管理人主张继续履行,出卖人的债权作为共益债权受偿;如果管理人解除,出卖人的损失作为共益债权受偿。所以选项D错误,当选。
10.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强制设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必要时,行政强制实施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补充设定
B.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
C.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规章在内,均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D.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强制设定。(1)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但是行政强制实施机关无权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补充设定。所以选项A错误。(2)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不能由行政法规设定。所以选项B错误。(3)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所以选项C正确。(4)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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