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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综合试题及答案6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9年2月7日]  【

11.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说法正确的是( )。

A.委托诉讼代理权于委托代理人死亡时消灭

B.解除委托诉讼代理自法院接到书面解除通知时生效

C.未成年人的父母可以成为委托诉讼代理人

D.授权书上写明“全权委托”意味着可以行使代为承认、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即失去了行使诉讼代理权的能力,无法代理诉讼,诉讼代理权随之丧失。所以选项A正确。委托代理人辞却或解除委托,当事人必须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否则,不发生辞却或解除的效力。所以选项B错误。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是法定诉讼代理人,不是委托诉讼代理人。所以选项C错误。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所以选项D错误。

1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不能引起必要的共同诉讼的情况是( )。

A.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由乙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甲公司未按约定偿还贷款,该银行向乙公司主张权利

B.甲公司借用与其多年合作的乙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因未能及时支付货款而被丙公司诉至人民法院

C.个体工商户吴某开设一家常菜馆并领取营业执照,经营两年后,吴某将菜馆转让给赵某,但未在工商局办理转让变更登记。赵某在经营过程中,因餐食质量问题与马某发生争议,马某诉至人民法院

D.甲公司在自己生产的健身器材上擅自使用了乙公司与丙公司共同注册的商标,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必要共同诉讼。(1)一般保证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连带保证除外。本案例中连带保证债权人银行仅起诉保证人乙公司,只能以乙公司为被告,无需通知被保证人甲公司作为共同被告;A当选。(2)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B不选。(3)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C不选。(4)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D不选。

13.兴隆市供电局辖区内用户增多,为抢修改造设备需要停电,由于供电局未提前通知,给供电区域内的许多用户造成损失。为解决损失赔偿问题,42名用户联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供电局赔偿因临时停电所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进行中,经过人民法院通知与公告,152名用户到人民法院登记了权利,并推选甲、乙、丙3人为诉讼代表人。下列诉讼权利中,未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甲、乙、丙3人不能行使的是( )。

A.提供证据证明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B.在庭审中进行辩论的权利

C.与供电局进行和解的权利     D.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权利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普通共同诉讼。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诉讼代表人才可以行使情形:(1)变更、放弃诉讼请求;(2)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3)进行和解。

14.某品牌手机生产商在手机出厂前预装众多程序,大幅侵占内存,某省消费者保护协会以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为由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应当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法院管辖

B.本案原告没有撤诉权

C.本案当事人不可以和解,法院也不可以调解

D.因该案已受理,购买该品牌手机的消费者甲若以前述理由诉请赔偿,法院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益诉讼。(1)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项A正确。(2)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据此可知,本案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须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撤诉申请;所以选项B错误。(3)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据此可知,本案当事人可以和解,法院也可以调解;所以选项C错误。(4)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据此可知,法院受理公益诉讼后,受害的消费者甲依然可以提起侵权之诉;所以选项D错误。

15.下列民事诉讼证据中,属于物证的有( )。

A.证明甲公司财务情况的会计账簿

B.证明甲、乙婚姻关系存在的结婚证

C.证明甲伤害乙侵权事实的沾上乙血迹的木棒

D.证明甲、乙谈话内容的录音

E.证明甲、乙在共同伤人现场的鞋印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全部的,称为物证。物证具有的特点有: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具有特定性和不可替代性。所以选项CE正确。会计账簿、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属于书证。谈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所以选项ABD错误。

16.甲对乙提起请求偿还借款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

A.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

B.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C.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复印件

D.丁向法院提供的曾陪同甲到银行汇款给乙的证词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不能单独地、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但一系列事实组合在一起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是间接证据。由此可知,本题中只有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复印件能够单独直接的证明待证事实,所以是直接证据。

1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承担举证责任。

A.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过失造成损害的事实

B.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

C.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损害未发生

D.因环境污染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其无过错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选项B符合法律规定。

1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关于举证时限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举证时限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只能由人民法院确定

B.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时限,不得少于15日

C.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

D.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证据材料开庭质证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举证时限。(1)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所以选项A错误。(2)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3)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据;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所以选项D错误。

19.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证据、举证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

B.未经质证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C.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

D.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未逾期

E.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认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ACDE正确。

20.乙公司租赁甲公司房屋,并签有租赁合同,但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已有半年,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交纳租金。乙公司在诉讼中提出,因出租人长期不维修出租房屋,致使乙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并提供房屋损坏及财产损失情况的公证书(原件)及鉴定意见(原件)。上述证据在证据法理论上不属于( )。

A.反证     B.本证

C.直接证据   D.原始证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种类。能够证明当事人一方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称为本证。证明当事人一方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称为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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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jiaojiao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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