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1】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 )。
A.6月12日
B.6月13日
C.6月14日
D.6月15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6月13日,甲公司收到的乙公司的回复构成新要约,造成甲公司的要约失效。
【2】2011年4月24日,甲向乙发出函件称:“本人欲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出售螺纹钢100吨。如欲购买,请于5月10日前让本人知悉。”乙于4月27日收到甲的函件,并于次日回函表示愿意购买。但由于投递错误,乙的回函于5月11日方到达甲处。因已超过5月10日的最后期限,甲未再理会乙,而将钢材径售他人。乙要求甲履行钢材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甲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
B.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C.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有权以承诺迟到为由撤销要约
D.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达到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达到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构成有效承诺的是( )。
A.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函后,随即又发出一封函件表示收回承诺。两封函件同时到达要约人
B.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回函表示:“若价格下调5%,我司即与贵司订立合同。”
C.受要约人发出表示承诺的函件时已超过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后未作任何表示
D.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正常情形下可如期到达要约人,但因连日暴雨致道路冲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已超过承诺期限,要约人收到承诺通知后未作任何表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达到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达到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
【4】甲乙准备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双方6月1日约定于6月15日在北京饭店签订合同书时合同成立,但是甲由于想腾出自己的仓库,在6月10日把货物运至乙处,乙收下后,甲和乙按原定时间在北京饭店见面,甲当天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乙将合同带回后第二天在合同上摁手印。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
A.6月1日
B.6月10日
C.6月15日
D.6月16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未签书面合同,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视为合同成立。
【单选题】甲手机专卖店门口写着“假一罚十”四个大字,乙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鉴定为仿造,遂要求甲承担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假一罚十”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B.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C.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
D.是甲真实的意思表示,应当履行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不涉及无效的情形,所以真实有效。
【5】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
A.丙未按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B.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撞伤行人
C.甲假借订立合同,恶意与乙进行磋商
D.戊辞职后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从事同业竞争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当事人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6】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一方当事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可成立缔约过失责任
B.缔约过失责任仅在合同成立时适用
C.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是可期待利益损失
D.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额通常大于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缔约过失责任亦称缔约过错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选项B错误。缔约过失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的是可期待利益的损失。可期待利益的损失要大于或者等于信赖利益的损失;选项CD错误。
【7】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交付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针对交付香蕉,履行义务一方是出卖人乙,所以履行地是海口。那么价格就是按照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8】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使的抗辩权是( )。
A.不安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履行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甲)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乙)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9】甲、乙双方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煤炭1000吨,甲于4月1日向乙支付全部煤款,乙于收到煤款半个月后装车发煤。3月31日,甲调查发现,乙的煤炭经营许可证将于4月15日到期,目前煤炭库存仅剩700余吨,且正加紧将库存煤炭发往别处。甲遂决定暂不向乙付款,并于4月1日将暂不付款的决定及理由通知了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在乙的履行期届至之前,无法确知乙将来是否会违约
B.甲无权暂不付款,因为甲若怀疑乙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先通知乙提供担保,只有在乙不能提供担保时,甲方可中止履行己方义务
C.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先履行抗辩权
D.甲有权暂不付款,因为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因为乙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甲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10】甲对乙的债务清偿期已届满却未履行,乙欲就甲对他人享有的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享有的下列债权中,乙可代位行使的是( )。
A.抚恤金请求权
B.劳动报酬请求权
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
D.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之一是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即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不适用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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