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河北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各位考生:
为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河北考区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安全平稳举行,现将考生参加考试的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并在考前如实填写《河北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
二、考生应在考前7天内(如参加10月11日考试,须在10月5日后进行核酸检测,依次类推)到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考生考前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如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确保在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通过微信程序“冀时办”申领“河北健康码” (如参加10月11日考试,须在9月27日前申领,依次类推)和熟悉“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点开“河北健康码”后,点击“去打卡”进行申报),更新和保持健康码正常状态。
1、来自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可拨打各市咨询电话进行查询,详见附件2),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参加考试;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试,应于考前14天抵达河北,且期间不得离开河北,并按照河北省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七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河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报告,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定点医院出院无异常的相关证明材料。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试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五、每科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考场电子身份验证、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六、考生考试当日进入考点前现场检测体温须低于37.3℃,同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以下资料:
1、“河北健康码”为绿码;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
3、按上述“二”、“四”项要求对应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每次出示原件);
4、河北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每科次签一份)
5、其他按要求需提供资料。
以上资料、证明提供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考生报考多个科目考试,每科都需要提供3、4项资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好。
七、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对体温超过37.3°C的考生须进行复检,二次检测仍超过37.3°C的;
2、未出具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河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一项为非绿码;
4、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
5、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但没有主动向省考务办报告履行核查登记程序;
6、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
7、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
八、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及考试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但是在进场验证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由考点医护人员现场进行个案预判,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相关检查及疫情防控处置。
九、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迅速离开考场,确保考试结束后人员不聚集。
十、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届生审核及准考证下载时间的公告》,调整后的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9月22日-10月9日(每天8:00-20:00)。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一、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如有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或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河北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
附件2: “河北健康码”各市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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