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市供电系统
一、城市电源
城市电源可分为城市发电厂和接受市域外电力系统电能的电源变电所(站)两类
发电厂有火力发电厂、水力发电厂、风力发电厂、太阳能发电厂、地热发电厂和原子发电厂。
目前,我国作为城市电源的发电厂以火电厂、水电厂为主,并正在发展核电厂。
火力发电厂
水力发电厂(三峡)
核电厂(广东大亚湾)
地热发电厂
风力发电厂(新疆)
二、送电网
包括与城网有关的220kV送电线路和变电站。
一般至少有两个向城网直接供电的电源点。
城网电源点布置应尽量接近负荷中心。在地区负荷密集、用电量容量很大,供电可靠性要求高的大城市中,如通信干扰及环境保护符合要求,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后,应采用高压深入市区的供电方式。
三、配电网
1.高压配电网
包括110、63、35kV的线路和变电所(站),应能接受电源点的全部容量,并能满足供应110、63、35kV变电所(站)的全部负荷。
2.中、低压配电网
中、低压配电网包括10kV线路配电所、开闭所和380/220V线路,其中,低压配电网的规划设计中应包括路灯照明的改进和发展部分。
试题来源:[2019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焚题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