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市排水系统
城市排水的对象是雨水和污水。对雨水和污水采用不同的排放方式所形成的排水系统,称为排水体制。排水体制分为合流制和分流制两大类。
一、合流制排水系统
1.直排式合流制
2.截流式合流制
截流式合流制是在直排式合流制的基础上,沿排放口附近新建一条污水管渠,将污水截留到污水处理厂或输送到下游排放,雨水通过附属的溢流井仍排入原来的水体。新建的污水管在合流制系统中称为截流管。
在没有降雨的情况下,截流管内只有污水,这部分污水也称旱污水。在降雨情况下,截流管内有污水也有雨水,称混合污水。同样,通过溢流井排出的也是混合污水,只是污水比例随降雨量增大而减小。
二、分流制排水系统
1.完全分流制:雨水、污水排放互相独立;
2.不完全分流制:只有完整的污水设施而没有完整的雨水设施的排水系统。
第二节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总体规划阶段
(1)确定排水体制;
(2)提出雨水、污水利用原则;
(3)划分排水分区;
(4)确定雨水系统设计标准;
(5)布置雨水干管(渠)和其他雨水设施;
(6)估算污水量;
(7)确定污水处理厂布局,布置污水干管和其他污水设施。
二、详细规划阶段
(1)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排水干管位置和其他排水设施用地,并在管径、管底标高方面与周边排水管道相衔接;
(2)布置规划区内雨水、污水支管和其他排水设施;
(3)确定规划区雨水、污水管管径和控制点标高。
三、城市排水专项规划
(1)落实和深化总体规划,为编制详细规划阶段的排水专业规划创造必要的条件;
(2)对原有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改造;
(3)解决城市局部地段排水困难而进行排水系统改造规划。
试题来源:[2019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焚题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