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的城乡行政体系
①城镇是指在我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区域,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
②乡村是指城镇以外的其他区域。
(2)城乡的行政建制构成
①设市城市,也称建制市,在我国指人口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人口、劳动力结构与产业结构达到一定要求,基础设施达到一定水平,或有军事、经济、民族、文化等特殊要求,并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具有一定行政级别的行政单元。
②镇,除了建制市以外的城市聚落都称之为镇。其中具有一定人口规模,人口、劳动力结构与产业结构达到一定要求,基础设施达到一定水平,并被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镇为建制镇,其余为集镇。
③县城关镇,是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其他镇是县级建制以下的一级行政单元,其中不包含集镇。
④镇和乡一般是同级行政单元。传统意义上的乡是属于农村范畴,乡政府驻地一般是乡域的中心村或集镇。集镇不是一级行政单元。
⑤镇的含义:其一,镇的建制中存在镇区,可属于小城镇;其二,镇与农村的关系密切,是农村的中心社区;其三,镇具有乡村商业服务中心的作用。
(3)我国城乡建制的设置特点
①市建制的特点:市是指其行政辖区,既包括主城区,也包括主城区之外的城镇和乡村地区,也就是所称的市域。
镇既包括镇区,同时也包括所辖的集镇和乡村区域,也即为所称的镇区。
市的社会经济活动是以“城”为中心,镇的社会经济活动是以“乡村”为服务对象的。
②乡的设置:针对农村地区的属性,其社会经济活动不具备聚集性,乡政府的职能主要是行政管理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