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期,一般为20年。
(1)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任务。包括:提出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和建设方针,研究确定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功能、规模、总体布局与分层规划,统筹安排近、远期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建设项目,并制定各阶段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2)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分析与评价、指导思想与发展战略、需求、总体布局、分层规划、各专项设施的规划;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实施、近期建设、资源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