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一般旅游区,风景名胜区是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向上级政府申报,经审核批准后获得政府命名。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命名。
相对于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依据的法律地位较高,是国务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
相对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虽然都有国务院颁布的《条例》作为管理依据,都突出强调“保护第一”的原则,但由于设立自然保护区的目的主要是永久保护和学科研究,维护区域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因此,两者在设立目的、性质、服务对象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具有较大的差异性。风景名胜区区别与自然保护区还具有提供社会公众的游览、休憩功能,具有较强的旅游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