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单位通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得某城市中心区两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两地块面积共46公顷,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建设总量控制为住宅60万平方米,公建40万平方米。该地段西侧、北侧为城市公园,东侧为市级体育设施。地块南侧和东侧临城市主干路,西、北两侧为城市次干路.城市干路围合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为85公顷,其中己建成三个居住小区,分别位于该地块的南侧和北侧,已按小区规模安排了配套设施,并已有一所中专学校.
依据该两地块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分析还有哪些规划设计条件需要补充(地段现状详见示意图).己给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1.用地情况:规划用地性质、规划用地面积、用地边界条件;
2.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规划控制指标;
3.建筑后退要求(包括城市绿化带和建筑后退线)及间距规定;
4.绿地率及集中绿地配置要求:
5.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要求;
6.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试补充其它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标准答案:1、建筑限高条件。(2分)
2、拟建地块里新建建筑应考虑对原有建筑的影响。(4分)
3、处理好与城市公园(1)、市级体育设施(l)及城市干路沿线(1)的关系。(3分)
4、结合现状统一规划居住区级道路系统(2),考虑拟建地块出入口设置(1)和停车设置要求(1)。(4分)
5、按居住区规模要求安排居住区级(l)公共服务配套设施(l)及市政设施没。 (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