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五:
某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在某大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市中心区的一个地段内进行旧区改造,开发住宅、商业、办公等项目,其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符。该地快面积约为21.8公顷。东西两侧临城市主干道,南侧为现状(低层)商业街,西侧为已经初具规模的区级商业中心,地块周边地区人文环境要素众多,交通繁忙,西侧主干道(二号大街)上有规划地铁线通过。(地块现状见附图)你如果作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办人,
试对下列已经给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部分设计条件,补充提出其他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已经给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1、用地性质、用地范围、用地面积。
2、建筑限制高度、建筑后退及间距要求。
3、绿地配置要求。
4、公建配套设施要求。
5、市政公用设施配置要求。
6、保留新建的多层商厦及绿地。
7、原有停车场为地块西侧的区级商业中心使用,应就近保证其停车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