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1:乡村规划实施的总体要求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涵义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在集体土地上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的“三个有利于”——有利于保证有关的建设工程能够依据法定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有利于为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有利于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集体土地的合法权益。
2.《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知识点2: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程序
主要针对在集体土地上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项目。(涉及用地性质的调整)
1.申请与受理
(1)申请
——申请方式: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应当到乡、镇人民政府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再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申请材料
①《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规划部门提供的标准格式文书);
②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和委托授权书;
③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按国家投资管理规定需要的);
④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限于扩大用地的);
⑤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需占用农用地的);
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材料(法律、法规要求的);
⑦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限于位于文物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尚未明确保护措施和要求的、位于地下文物埋藏地区尚未完成文物勘探的);
⑧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方案;
⑨1/500地形图;
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2)受理
①依法不需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发放《规划行政许可(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
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放《规划行政许可(审批)补正材料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③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规划行政许可申请,发放《规划行政许(审批)可受理通知书》。
2.公开与听证
(1)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规划行政许可事项须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会。
(2)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会。
听证笔录应当作为规划行政许可决定的重要依据。
3.审查与决定
(1)审查依据
①经法定程序审批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②交通、环保、防灾、文物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③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地方技术管理规定。
(2)审查与决定程序:经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后提出初步意见,由乡、镇人民政府再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颁发与公开
(1)证件颁发
①不予规划行政许可的申请发放《不予规划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同时告知申请单位或个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②准予规划行政许可的申请发放《准予规划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并在十日内向申请单位或个人颁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2)批后公开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发出的规划行政许可决定向社会予以公开。
5.时限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变更与延续
建设单位要求变更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具有有效期、且建设单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知识点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查要点和操作要求
1.审查要点
(1)审查建设主体是否符合法定资格,申请事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2)复核建设项目投资批准、核准和备案文件(按国家投资管理规定需要)。
(3)审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位置和范围、开发强度、建筑退让与间距、建筑风格等是否符合相关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4)审查是否配套了必要的公共服务和水、电等市政基础设施。
(5)审查是否符合交通、环保、防灾、文物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6)审查是否符合其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审查的内容。
2.操作要求
(1)确认建设项目性质、规模、位置和范围、开发强度、建筑退让与间距、建筑风格等,划定用地红线图。
(2)确定建设项目规划与设计方案,划定建筑工程红线图。
(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附图应当在地形图上标明建设工程的具体位置和周边关系。
知识点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中各部门协调
规划部门应当加强与土地部门的衔接与配合:城乡规划部门在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过程中应当注意严格保护耕地,建设项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再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土地部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前置条件。
规划部门同交通、环保、防灾、文物等主管部门协调。
案例分析题
案例1:某村办企业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某村为发展集体经济兴办了一家食品加工厂,准备利用村集体30亩建设用地兴建厂房,企业向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镇政府受理该企业申请以后,经办人首先查阅了依法审批的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经过核实该项目已经列入村庄规划,且村委会划定的30亩土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镇政府经过初步审查,申请材料齐备,向县规划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县规划部门经审核,该项目符合村庄规划,用地规模符合相关规定,按程序办理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村办食品加工厂位置示意图
案例2:乡村小学建设规划许可
某村庄拟对村小学校舍进行改造,新建一栋二层教学楼,并扩大小学操场,扩建后小学占地面积为14280㎡,建筑面积为9800㎡。小学主体教学楼为三层,还包括有食堂、教师宿舍和后勤管理用房等。小学向乡政府提出了乡村建设规划申请,乡政府经办人员首先查阅了该村村庄规划,该扩建方案符合村庄规划的要求,但扩大后的用地将占用一般农田。
因此,小学首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后,小学将校园规划与设计方案申报给乡政府。由乡政府进行初审,再由乡政府向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申请,由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小学向土地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然后开工建设。
某乡村小学位置示意图
试题来源:[2019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焚题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