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镇选取
1、数量:一般不超过2-3个
2、选取:具有重要职能的城镇
3、位置:适宜、均匀、符合区位条件
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1、发展方向 依托区位及经济优势,避开限制
发展带利用交通、自然条件好的区域,
有利于城镇群的形成
2、结构:点轴式、增长极核式。起到联系、带动、辐射作用,发挥中心城市作用。
3、等级、规模 中心城市规模不宜过大
中心城市与重点镇级差不宜偏小
不应缺乏中间层次
4、发展轴线:主要轴线穿越区域城镇发展条件最好的部分及尽可能多的城镇,体现交互作用阻力最小或开发潜力最大的方向。
5、区域定位:规模适宜,位置不相重叠。考虑未来一定年限内的新设城镇。
五、交通组织
1、路网疏密 不宜过疏、过密
有与发展轴垂直的交通
2、联系 交通联系必要的城镇,且不受行政区界的影响。
道路连接等级不宜过高、过低(城市间高速路、城镇间公路)。
不宜过分追求环路。
有些公路无必要及可行性或经济不允许,不必修建
不能只有高速路,而无公路连接。
3、高速出口 预留恰当
有快速路,公路相连
4、过境交通:不宜穿越城市中心
5、机构设置 机场端净空不宜飞越市区。
跑道轴线方向避免穿越市区,最好与城市侧面相切。
与市区距离10-30km,且有专用高速路相连。
机场跑道中心与市区边缘的最小距离5-7km,若轴线通过城市,则15km。
多座城市共用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