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19年度经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翻译专业资格、执业药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高级社会工作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10个专业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2月25日至3月5日共10日。公示期间,欢迎各位考生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可采取写信或打电话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情节和证据。如经查实,拟合格人员有虚假报名承诺或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等行为的,取消考试成绩,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相应的违纪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暂缓以上10个专业纸质证书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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