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现将我区2019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19年12月26日-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地址:康巴什区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二、资格审核时需携带的材料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确定后,成绩合格人员请携带:
1、身份证(原件);
2、报考承诺书(附件2);
3、资格审核表(附件3);
4、学历证书(原件);
5、学信网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应携带面试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考条件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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