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201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全国城市规划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实务》。本考试大纲对各考试科目分层次列出了具体的内容,分别用掌握、熟悉、了解来界定各条目的考试要求。“掌握”是指必须具备的重要知识,“熟悉”是指应当具备的较重要知识,“了解”是指一般知识。在《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中,“掌握”是指考生必须具备的专业能力。
一、城市规划原理
《城市规划原理》作为一门理论性考试科目,内容是关于城市与城市发展的知识,城市规划学科的知识,城市规划体系的知识,城市用地与空间布局的知识,城市规划编制的知识,城市规划实施的知识。本科目的目的是:考核应试人员所具备的城市规划理论知识的状况,包括对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学科的基础理论的具备程度,对城市规划编制、实施等有关的专业理论的具备程度。
1. 城市与城市发展
1.1 城市的形成与发展规律
1.1.1 了解城市形成的主要动因
1.1.2 了解城市发展的基本规律
1.2 城市的物质构成、社会构成和产业构成
1.2.1 熟悉城市物质环境的构成要素以及相互关系
1.2.2 了解城市社会的基本特征及与农村社会的主要差别
1.2.3 了解城市产业构成及其演化趋势
1.3 城市社会经济发展与城市化的关系
1.3.1 掌握城市化的含义
1.3.2 熟悉城市化进程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1.3.3 熟悉城市化进程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1.4 城市与区域发展的一般规律
1.4.1 熟悉城市与区域的相互关系
1.4.2 熟悉区域城镇体系及城乡发展的一般规律
2. 城市规划学科的产生、发展及主要理论与实践
2.1 古代城市规划思想
2.1.1 了解中国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体制背景
2.1.2 了解欧洲古代城市典型格局及其社会和政治体制背景
2.2 现代城市规划的产生、发展及主要理论
2.2.1 了解现代城市规划产生的历史背景
2.2.2 熟悉现代城市规划的早期思想
2.2.3 熟悉战后城市规划学科的主要理论发展
2.3 当代城市规划主要理论和实践
2.3.1 了解当代城市规划所面临的社会经济条件
2.3.2 熟悉当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理论或理念
2.3.3 熟悉当代城市规划的重要实践
3. 城市规划的任务、体系及与其它规划的关系
3.1 城市规划的作用和任务
3.1.1 掌握城市规划的作用
3.1.2 掌握城市规划的主要任务
3.2 城市规划体系的基本概念
3.2.1 掌握城市规划法规体系的基本概念
3.2.2 掌握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基本概念
3.2.3 掌握城市规划行政体系的基本概念
3.3 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3.3.1 熟悉区域规划的基本概述及主要内容
3.3.2 熟悉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相互关系
3.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3.4.1 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3.4.2 了解国民经济的基本指标、分项指标的主要内涵及对城市发展的意义
3.4.3 了解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及其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3.5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
3.5.1 熟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概念、用地划分标准及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3.5.2 熟悉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及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4. 城市用地与空间布局
4.1 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方法
4.1.1 掌握城市用地的自然条件评价
4.1.2 掌握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评价
4.1.3 熟悉城市用地的经济评价
4.2 城市用地的构成和空间布局
4.2.1 掌握城市用地的构成
4.2.2 掌握城市用地布局的主要原则
4.2.3 掌握城市用地布局的主要模式
4.2.4 熟悉城市空间布局的艺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