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考后复核时间
根据“深圳考试院2018年深圳注册城乡规划师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可知2018年深圳城乡规划师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时间12月24日至28日,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12月20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目前尚未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合格标准。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我市将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达到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附件1)的考生(附件2),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考后复核。
提交材料复核方式
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务,提交考后复核材料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无须到现场提交。考生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访问地址进入“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具体提交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3)、《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附件4)。
网上提交考后复核材料时间
2018年12月27日10:00至2019年1月7日17:00。
考后复核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须上传的材料
1.《2018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
2.《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5);
3.《工作简历表》(附件6);
4.考生学历(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需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还须提交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6.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均须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交。考生报考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上传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二)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深人考发〔2018〕26号文的相关要求,对预合格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后复核,并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核通过的,制作和核发证书;复核不通过及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注意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考后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二)完成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考生,在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10日内请保证手机畅通,接收复核结果;也可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复核结果。考后复核通过的考生,请留意深圳市考试院访问地址进入《证书发放信息》栏的证书发放通知,可在《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申请深圳市邮政局的证书快递到付服务或按时到现场领取证书。
(三)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kwb@sz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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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2.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人员名单
3.网上业务办理系统提交考后复核材料的操作指南
4.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
5.考生报考承诺书
6.工作简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