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
一、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概述
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概述 |
具体内容 | |
1.规划管理的目的和任务 |
(1)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目的 |
(2)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任务 |
有效保护生态、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环境,永续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服务当代,造福人类。这也是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集中体现了各项保护工作和保护措施的绩效。 |
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采取行之有效的规划措施,对风景名胜区内各类建设活动依法实施规划管理,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 | |
2.规划管理的依据及体制 |
(1)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依据: | |
(2)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体制: |
二、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管理
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管理 |
具体内容 | |
1.规划阶段及编制要求 |
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 |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国务院审批 | ||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 ||
2.规划的原则和内容 |
(1)原则 |
(2)内容 |
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 |
风景资源评价;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的范围;风景名胜区的游客容量;有关专项规划。从这些内容可以清楚地看出,编制总体规划的重点在于体现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 | |
3.修改规划的要求 |
l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届满前2年,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估,作出是否重新编制规划的决定 |
三、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管理
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管理 |
具体内容 | |
1.风景名胜区规划措施 |
(1)严格禁止的行为 |
(2)严格控制的行为 |
2.风景名胜区规划监督 |
(1)风景名胜区监督检查: | |
(2)风景名胜区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特点: |
【习题】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建设( )。
A.各类宾馆酒店
B.生态资源保护站
C.游客服务中心
D.景区疗养院
E.培训中心
『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查看《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参见教材P279。
试题来源:[2019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焚题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