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共行政领导
一、行政领导的概念
一般来说,行政领导既指政府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等公共行政决策主体和管理主体,又指公共行政领导中的领导职能和领导过程。
我们所指的行政领导是国家行政机关中的领导者依宪法和法律授予的权力,借助诸多非权力因素指挥和影响下级和广大群众共同完成行政事务的过程。
行政领导决定着公共行政的方向和成效。
二、行政领导的特点
三、行政领导者的职位、职责及职权
行政领导者
行政机关中享有一定的法定职权,率领和指挥下属完成行政事务,负有特定义务和责任的人。在我国,行政领导通常是担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
职位
上级组织依国家规定分配给每一个领导者的职务和位置;
职位以“事权”为中心,而不是以“人”为中心。
职责
行政领导职责是指该职位必须做什么;该职位的领导者对其工作的承诺程度;
职责既要与职位相称,又要与职权一致。
职权
与行政职位相应的法定权利而不是个人特权。
试题来源:[2019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焚题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