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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管理法规》复习重点(21)

考试网  [ 2017年8月29日 ]  【

  第二节 道路交通及市政工程规划管理

一、道路交通规划管理(一)管理的对象:1、地面道路交通工程2、高架道路交通工程3、地下道路交通工程

  (二)道路交通工程的特点1、布局的系统性(骨架)2、功能的关联性:道路交通功能、管线敷设、城市景观3、服务的公益性以人为本,无障碍设计

  (三)管理的内容1、地面道路工程规划控制(1)道路走向及坐标的控制:通过道路规划红线来控制(2)道路横断面的控制(3)城市道路标高的控制:按照详细规划的标高控制,满足临街建筑及沿路地段的排水要求(4)道路交叉口控制:核定交叉口形式(5)路面结构类型和控制(6)道路附属设施的控制:包括管理用房、收费口、广场、停车场、公交车站等

  2、高架道路交通工程的规划控制道路走向、控制点坐标;结构立柱的布置;上、下匝道的设置;考虑城市景观、防止噪声、废气

  3、地下轨道工程的规划控制保证其上部和两侧建筑物的安全地下轨道在城市道路下面穿越,考虑市政管线工程敷设的需要通风设施、变配电设施的设置除满足功能要求外,还应考虑城市景观要求,体量不宜太大。

  4、城市桥梁、隧道、立交桥等交通工程的规划控制桥梁下的净空应满足行车或通航要求;在桥和跨河、跨线桥梁的坡道两端以及隧道进出口30m范围内不宜设平面交叉口;桥梁结构选型和外观设计应充分注意城市景观要求

  (四)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程序

  (五)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操作要求

  1、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道路交通工程

  2、申请规划设计要点和划示道路红线的操作要求填报申请单、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计划批准文件、地形图、需要划拨、征用土地或拆迁房屋的加送道路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送审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方案的操作要求填报送审单;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如属设计招投标工程,应送中标通知书

  4、审核方案的操作要求审核图纸是否齐全、有效审核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和道路规划红线的控制范围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的规定对于规模较大和重要的道路交通工程的设计方案规划部门应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会审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设计方案的审理,经审核同意的,批复道路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和盖有审核章的设计方案图纸一套。

  5、建设单位申请道路交通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操作要求

  填报申请单、道路交通工程施工图(一般为两套)、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涉及征用、划拨土地或拆迁房屋的尚需加送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房屋拆迁等文件、道路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6、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许可证的操作要求审核其送审图纸、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复核施工设计是否符合审定的设计方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审理意见是否符合等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工作,经审核同意的,核发许可证和盖有审核章的施工设计图一套,并附开程开工验收通知单

  二、 市政管线工程规划管理

  (一)管理的内容1、管线的平面布置(1)埋设管线的排列次序从道路规划红线向道路中心线依次的排列顺序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配气管、配水管、热力管、输气管、输水管、雨水干管、污水干管(2)埋设管线的水平间距 符合相关规定(3)架空管线的水平间距符合相关规定

  2、管线的竖向布置自路面向下的排列顺序为:电力线、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1)埋设管线的竖向间距当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压力管让重力管;可弯管让不易弯管;支管让干管;小口径管让大口径管

  3、管线敷设与行道树、绿化的关系

  考虑行道树的生长与修剪需要4、管线敷设与市容景观的关系各类电杆形式应力求简洁;同类架空管线尽可能合杆设置,减少立杆数量5、综合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消防安全、净空控制

  第三节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一、临时建设的概念: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并临时性使用,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或其他设施等建设工程。 时间特征明显,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简易结构特征明显。临时建设使用期间,如国家建设需要时,一般应无条件拆除。临时建设应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规划批准证件到期后,该批准证件自行失效。

  二、临时用地的概念: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安全等需要和其他原因,需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经批准后临时使用的土地。 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禁止在临时使用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证件到期后,该批准证件自行失效。

  三、管理的任务

  1保证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顺利实施。2统筹兼顾因地制宜,避免对交通、市容、安全等的影响。3考虑周边环境要求,妥善解决矛盾、影响和利益问题。

  四、审核内容

  (一)临时建设工程1、不得超过规定的层数和高度;2、应采用简易结构;3、不得改变使用性质;4、城镇道路交叉口范围内不得修建;5、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6、车行道、人行道、街巷和绿化带上不应修建居住或营业用的临时建筑;7、屋顶平台、阳台上不得擅自搭建;8、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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