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2 了解下列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8项条件中,与城市规划管理有关的规定是: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动。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护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准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自1985年1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