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名镇和名村保护规划
一、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
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制定《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规定条件如下:
(1)历史价值和风貌特色:建筑遗产、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辖区内存有清末以前或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传统建筑群。
(2)原状保存程度:原貌基本保存完好,或已按原貌整修恢复,或骨架尚存、可以整体修复原貌。
(3)具有一定规模:镇现存历史传统建筑总面积5000m2以上,或村现存历史传统建筑总面积2500m2以上。
二、名镇和名村保护规划的内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保护规划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1)保护原则、保护内容和保护范围;
(2)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3)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要求;
(4)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5)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三、名镇和名村保护规划的成果要求
保护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三部分组成。
1.规划文本:表述规划意图、目标和对规划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
2.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规划内容。
3.附件:包括规划说明和基础资料汇编。
例题:在历史文化名镇中,下列( )行为不需要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A.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措施
B.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
C.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
D.在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故A、B、C项不可选。D项的关键点在“必要”二字。其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例题:当历史文化名镇因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时,应采用的措施是( )。
A.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B.对已经或可能对消防安全造成威胁的历史建筑提出搬迁或改造措施
C.适当拓宽街道,使其宽度和转弯半径满足消防车通行的基本要求
D.将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建筑逐步更新为耐火等级较高的建筑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应当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确因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试题来源:[2019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焚题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