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程序和基本要求
大纲要求
1.熟悉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工作程序
2.掌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工作方法
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工作程序
现状调研:现场踏勘、抽样或问卷调查访谈和座谈会调查、文献资料收集等方法;
基础研究,构思方案:进一步认识城市, 并以科学的研究为基础,理性地构思规划方案;
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经过多方案的对比,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对重大原则性问题进行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
成果编制与评审报批: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的编制应该依据经审查的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并且与地方城市建设进行充分协调。此外,城市总体规划的评审报批是规划内容法定化的重要程序。
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
1.规划与城市建设协调;
2.规划编制的针对性;
3.科学性;
4.综合性。
试题来源:[2019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焚题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