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我国城乡规划体系
一、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构成
1.法律 |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法律文件,《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的主干法和基本法,城乡规划领域中的所有法规和规章、行政管理及其行为、城乡规划的编制和执行都必须以此法为依据,不得违背。 |
2.法规 |
在我国的立法体系中,法规是指由国务院批准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具有立法权的城市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法规。 |
例题:下列关于我国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法
B.省会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该市的城乡地方法规
C.地级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该市的城乡规划地方法规
D.城乡规划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是政府对规划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城乡规划的地方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家规定的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的人大或其常委会所制定的城乡规划条例、国家《城乡规划法》实施条例或办法。参见教材P94~95。
3.规章 |
规章通常以“部长令”、“省长令”、“市长令”等形式发布。 |
4.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是政府部门针对城乡规划开展过程中为有利于工作有序开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是具体工作开展的细则 |
5.标准规范 |
标准规范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标准规范的实际效力相当于技术领域的法规,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是政府对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
二、我国城乡规划行政体系的构成
1.城乡规划行政的纵向体系
就纵向体系而言,是指不同层级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成,即国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它们分别对各自行政管辖区的城乡规划工作依法进行管理,上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2.城乡规划行政的横向体系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对同级政府负责。城乡规划一般是通过本级城乡规划委员会以及其他类似形式进行决策,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贯彻和执行的职能。
三、我国城乡规划工作体系的构成
1.城乡规划的编制体系
编制体系构成 |
我国城乡规划的编制体系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其中城市规划、镇规划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
城镇体系规划 |
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包括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此外,根据实际情况还可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国务院审批。 |
总体规划 |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
控制性详细规划 |
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由城市人民政府城乡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
乡、村规划 |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
例题:下列关于我国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我国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构成,并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B.乡的详细规划可以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C.城镇体系规划包括全国和省域两个层面,还可以依据实际需要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
D.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城乡规划工作体系的构成。城市规划、镇规划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包括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详细规划可以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此外,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特定情况,还可编制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参见教材P96
2.我国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体系的构成
城乡规划的实施组织 |
城乡规划的实施组织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及其部门如何通过引导和控制的方式保证各项建设能够符合城乡规划的原则和要求,则是城乡规划能否有效实施的关键所在 |
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
(1)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根据国家《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按照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不同可以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管理的方式有所不同: |
(2)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
(1)行政监督。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涉及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2)立法机构监督。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需要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镇人民代表大会和原审批机关提出评估报告,并附具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对举报或者控告,都须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
例题:下列关于我国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体系的表述,准确的是( )。
A.城乡规划的实施完全是由政府及其部门来承担的
B.政府及其部门针对重点地区和领域制定各项政策的行为,属于对城市规划的实施组织
C.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按照土地所有权属性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
D.省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镇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城乡规划工作体系的构成。选项A,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乡规划的实施并不是完全由政府及其部门来承担的。选项C,城市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按照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方式不同区分管理。选项D,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参见教材P97。
试题来源:[2019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焚题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