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主要专项 (3)
17个知识点
4、城市交通规划
a:任务:
确定交通发展目标,设计达到该目标的策略,制定和实施计划,包括确定城市交通政策、城市客货交通组织、道路交通流量分配等。
b:作用:建立完善的交通系统,协调各种运输方式。提出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使交通系统获得最佳效益。
c:内容:
现状交通问题分析:矛盾——交通,肇事,环境污染,景观被破坏。原因——交通需求增长(人口增加、经济发展)。规划目标:提高城市经济效率,建立相对完善的交通设施,有效拓展城市的发展空间。交通需求预测三种方法:顺序、直接、个体行为。方案制定:方案评价原则:效率、有效性原则。方案实施:20年,5年一期评价修订。
5、城市交通政策的概念及其制定原则
a:概念:一定发展战略控制下,政府对涉及交通的决策。 b:内容:政策目标、背景;区域范围;政策种类;执行机构;城市交通法规。 c:特征:针对性与目标效用;多相关性与整体性;稳定性与可变性;向法规延伸。 d:我国概况;不成体系,缺乏交通供需关系的政策和内容。
6、对外交通的主要设施及规划要求
a:城市对外交通运输铁路;公路;水运;航空 b:铁路:铁路设施两类。客运站、综合性货运站及货场;编组站、客车整备场、迂回线(尽可能在外围)。客运站:中小城市在市区边缘,大城市必须深入市中心区边缘(距市中心2-3km)。数量:大城市分设几个。联系:与城市主干道连接,直接通达市中心及其他联运点。大城市可将地铁引进客运站,或将客运站深入市中心地下。布局:通过式、净端式、混合式。会让站、越行站:正线的分解点,间距8-12km.布置形式:横列式、纵列式、半纵列式,长度1-2.7km.中间站:客货合一,中小城市,横列式,间距20-40km.区位站:用地较大,按照横列式与纵列式布局,长度2-3.5km,宽度250m-700m.货运站:专业行的应接近供应的工业区、仓储区。危险品货站在郊区有一定安全隔离地带。编组站:郊区布置;占地大;对城市、交通分割严重,对环境污染干扰严重;要有发展余地,一般设在铁路干线汇合处。 c:公路分类分级:按照性质作用分国道、省道、市道(县道)。按照功能交通量分:高速公路及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公路。布局:公路等级越高,经过的城镇规模越小,则入境的比重越小,公路越要离开城区。大城市可布置高速公路环线,联系各条高速公路,并与城市快速路相衔接。中小城市,高速公路应远离城市中心,采用互通立体交叉,以专用的入城道路与城市联系。在大城市,宜与城市交通密集的地区相切而过,不宜深入区内。特大城市利用中心区外围环路,不必穿越市中心区。公路与城市道路各成系统、互不干扰。长途汽车站类型:客运、货运、技术、混合站。 d:港口 e:机场分类:等级分枢纽、干线、支线机场。布局:宜沿主导风两侧,(最小距离5-7km)。若跑道轴线方向通过城市,则一端与城市边缘距离至少15km.距城市距离10-30公里。避免通讯干扰,与铁路编组站、电气化铁路、高压线、变电站、电讯台、广播站、有高频设备或x光设备的单位保持适当距离。交通联系应在30分钟以内。
7、城市公共交通的基本知识
a:类型与特征 b:考核服务质量的四个方面:迅速、准点、方便、舒适。 c:规划要求:大中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控制私人交通工具过度发展,小城市完善市区至郊区的公共交通线路网。公交车大城市800-1000人/辆标准车;中小城市1200-1500人/辆标准车。公交线路网密度达到市中心区3-4km/k㎡,边缘地区2-2.5km/k㎡.市区公共汽车线路长度8-12km,快速轨道不宜大于40分钟行程。平均换成系数大城市不大于1.5,中小城市不大于1.3.非直线系数不大于1.4.人口200万以上(GDP超过200亿元)控制并预留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的路线和用地。单向客运能力:公交8-12千人次/h,无轨电车8-10千人次/h,有轨电车10-15千人次/h,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15-30千人次/h,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30-60千人次/h. d:公共交通线路系统规划小城镇可不设。中等城市形成以公共汽车(相邻组团及市级大型人流集散点)为主体的系统,带状设置快速公交汽车线路。大城市以快速大运量轨道公共交通(组团间、组团与市中心、联系市级大型人流集散点客运)为骨干的公共交通网。三套线路网:正常线路网+高峰线路+通宵线路。类型有:棋盘、中心放射、环线、混合、主辅线型五种。线路规划原则:公交线路规划:原有不作大调整,确定新区系统类型。根据客运枢纽、大型人流集散点分布,确定线路网。逐条开线路,不断修正。公交站场规划:公交车场、公交枢纽站(客运换乘枢纽“三条以上线路汇合点,占地1-2公顷”首末站“一条线路占地1000平方米,三条线路占地3000平方米”和到发站“占地规模不超过1000平方米)和公交停靠站(站距:公共汽车和电车500-800米,公共汽车大站快车1500-2000米,中运量快速轨道交通800-1200米,大运量快速轨道交通1000-2000米。同向换乘距离不大于50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大于100米,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方向迎面错开30米,在道路平面立交或立体交叉设置的,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米并不得大于200米)。快速路、主干路上的停靠站采用港湾式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