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 (1)
1、制定城市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1)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2)协调城镇建设与区域发展的关系。 3)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的提高。 4)合理和节约利用土地与水资源。 5)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6)正确引导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 7)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8)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前提是规划,核心是保护,关键在管理,位于规划区内的要纳入总规。 9)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 10)增强城市抵御各种灾害的能力。
2、城市规划中的调查内容和方法调查-分析-规划是规划的基本方法。 1)调查内容区域环境、历史文化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市政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2)调查方法现场踏勘或观察;抽样、问卷调查;访谈和座谈会;文献资料的运用。
3、城市规划的分析方法 1)定性分析:两种:因果分析法、比较法(难以定量分析而需要量化的问题,如用地指标的确定。) 2)定量分析:频数和频率分析、集中量数分析、离散程度分析、一元线形回归分析。 3)空间模型分析实体模型:投影法;透视法概念模型:几何图形法(用于功能结构分析);等值线法(交通可达性分析);方格网法(用于环境、人口的空间分布);图表法(用于经济、社会各种因素的比较分析)。
4、城市规划的专题研究:根据各个城市的具体情况和规划的具体要求而确定。
5、城市用地的分类 10大类,46中类,73小类。总规:大类为主,中类为辅;分区:中类为主,小类为辅;详规:达到小类深度。用地标准: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分四级(60.1-75 75.1-90 90.1-105 105.1-120 );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居住18-28;工业10-25;道路广场7-15;绿化大于等于9;建设用地结构:居住20-32,工业15-25,道路广场8-15;绿地8-15.
6、城市用地的自然条件评价 1)工程地质条件:土质与地基承载力;地形条件;冲沟;滑坡与崩塌;岩溶;地震(有活动断裂带地区,慎重),强震区不宜建设城市,地震断裂带上可设置绿化带,不得进行建设。城市上游不宜建设水库。 2)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水文条件:对待地面水,存在两方面问题,水对城市的影响-防洪标准、措施的合理制定,保证城市建设的安全。城市建设可能对原有水系的破坏-过量取水、污水的大量排放、改变水道与断面等。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分为上层滞水、潜水和承压水。后两者可为城市水源,承压水可为城市主要水源,地下水过量开采,会形成漏斗。对地下水有污染的建设项目不应布置在地下水的上游方向。 3)气候条件太阳辐射风象气温降水与湿度
7、城市用地的建设条件评价
1)用地布局结构方面是否合理(城市功能分区与结构协调);能否适应发展需要;是否体现城市性质要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交通系统存在的问题和潜力。
2)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
3)社会、经济构成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