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纳税人(★★)(09、13年判断;14年单选)
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1.分类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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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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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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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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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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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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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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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liujia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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