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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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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点归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第二节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一、纳税人

  纳税人分类及标准扣缴义务人合并纳税

  二、征税范围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三、税目

  (一)销售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邮政服务。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

  电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5.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6.现代服务。

  现代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

  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7.生活服务。

  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二)销售无形资产

  销售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三)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四、税率和征收率

  (一)税率

  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外),税率为6%。

  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二)征收率

  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性规定

  (二)一般计税方法

  1.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①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2)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3)兼营。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4)有关行业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5)销售额的其他相关规定。

  3.进项税额的确定。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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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liujia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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